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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省中央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的公示

    信息发布者:shenyx
    2016-11-25 14:17:58    来源:始兴县人民政府网   转载

    为促进我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要求,现将2016年广东省中央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6540万元,其中: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以奖代补项目4500万元,用于扶持畜禽养殖场进行标准化建设;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试点2040万元,用于畜牧养殖企业(场、合作社)贷款贴息。

    二、项目内容

    (一)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以奖代补

    1.补助对象及标准

    用于扶持达到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开展标准化建设,每个项目补助50万元,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适度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科研、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不能作为补助对象,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场、省重点养殖场优先扶持。扶持畜种包括生猪、肉鸡、蛋鸡、肉牛、肉羊、奶牛,养殖场需达到以下规模:生猪年出栏0.5-5万头,肉鸡年出栏5-100万只,蛋鸡年存栏1-10万只,肉牛年出栏100-2000头,肉羊年出栏300-3000只,奶牛存栏300头以上。2013年以来获得中央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的养殖场不得重复申报。

    2.资金用途及补助方式

    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改良畜禽品种、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要重点加强养殖场粪便处理利用设施改造升级,促进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建设内容应在2016年实施),对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项目申报单位给予补助。

    (二)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试点

    资金主要用于畜禽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向银行申请发展畜禽养殖所需贷款而产生的贷款利息贴息,不属于畜禽养殖性质的其他项目,不得列入贴息补助范围。同笔贷款已申请其他贷款贴息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1.贴息利率。按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

    2.期限和限额。货款期限为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每个企业贷款贴息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本项目为一次性贴息项目,贴息额用完即止,当年没有使用完的,可结转下年使用。

    3.项目申报。申请贴息的畜禽养殖场填写“广东省畜牧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3)一式4份,并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借据(银行拨款单)、养殖备案表等资料。向所在县(市、区)农牧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农牧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级农牧部门、财政部门审批。

    4.贴息额的确定。各企业的贴息额按其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利息额占全市符合贴息条件的全部企业贷款总利息额的比重,确定其贴息额度。各市对补助结果进行公示。

    对照项目的申报条件,我县如有符合上述条件的,请于2016102日至118日前提供申报材料到始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会同有关部门,对照项目申报的要求进行核查,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局及有关部门。

    联系方式:始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联系人:邓志恒,手机:13553622776,电话:3331684

     

     

          始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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